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对食品做什么?


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食品的规定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上,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例如,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在家管理食品,要把食品放在合适的地方,定期看看有没有坏掉的,及时扔掉。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其次,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条例也有严格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在技术上是必要的。这就防止了食品生产企业过度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保障了食品的安全性。比如,不能为了让食品颜色更好看,就随意添加大量色素。 再者,在食品召回方面,条例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如果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这就像我们发现卖出去的东西有问题,要赶紧收回来一样。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另外,条例还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违法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就起到了震慑作用,让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轻易违法。比如,对于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重罚。总之,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多个角度对食品进行了规范,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