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最近听说食品安全查得很严,要是卖了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会有处罚。我想知道《食品安全法》里到底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免得不小心违规,想了解得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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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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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范围较为广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是被禁止的。简单来说,就是不能用不是正常用来做食品的东西来生产食品,也不能随便添加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更不能把回收的食品重新加工成新食品来卖。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这类食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其次,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也不允许生产经营。这意味着食品中这些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范围内,如果超过了,就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再者,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同样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和添加剂,其质量和安全性无法保证,可能已经变质或者滋生了有害细菌等,使用它们生产出来的食品也会存在安全问题,这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所明确禁止的。 另外,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也在禁止之列。这些食品从外观、气味等感官方面就能看出有问题,很可能已经不适合食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不能在市场上进行生产和销售。 还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也是被禁止生产经营的。因为这些肉类可能携带病菌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六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此外,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也都属于《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范畴。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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