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人除了签字还需要做什么?

我给朋友做贷款担保人,以为签个字就行,可听别人说好像没那么简单。我想知道,担保人除了签字之外,还需要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呢?会不会有什么潜在风险?我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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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担保关系里,担保人可不能仅仅以为签个字就万事大吉啦。从法律层面来讲,除了签字,还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是要对担保的债务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通俗地说,就是当债务人没办法还钱的时候,担保人要按照约定替债务人还钱。所以,担保人得清楚知道担保的金额、债务的用途、还款的时间和方式等重要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这就要求担保人在签字之前,认真审查这些内容,确保自己明白其中的责任。 其次,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在债务人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还款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就需要担保人明确自己承担的是哪种保证责任。 再者,担保人还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担保人知道债务人有影响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比如债务人已经出现经营困难、有大量其他债务等情况,应该如实告知债权人。否则,可能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另外,在担保期间,担保人还可能面临一些其他的法律风险。比如,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担保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担保人要关注债务人的还款情况以及债务的变动情况。 最后,当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也提醒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后续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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