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拿证需要补交什么钱?
我家的安置房马上可以拿证了,但是不清楚拿证的时候需要补交哪些费用。我担心到时候准备的钱不够,也怕有一些隐藏的费用没考虑到。想了解一下,一般安置房拿证要补交什么钱,这些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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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安置房拿证时可能需要补交的费用通常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于安置房,如果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是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公共维修基金。这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一般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例如有些地方是按照每平方米几十元的标准收取。 还有可能涉及到测绘费、登记费等。测绘费是对房屋进行测绘所产生的费用,通常由专业的测绘机构收取。登记费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是按件收取,住宅类房屋的登记费每套通常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另外,如果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面积差,还可能需要补交面积差价。当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超出部分在一定比例内(一般为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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