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有给员工买生育险怎么办?
我在一家医院上班,工作好几年了,最近发现医院一直没给我买生育险。我就担心以后生小孩的时候没法享受生育险的福利。我想知道医院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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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院不给员工买生育险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生育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就是说,为员工缴纳生育险是医院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医院没有给员工买生育险,员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要是遇到医院没买生育险的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医院友好协商,要求医院补缴生育险。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员工的权益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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