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判给了自己却不管会怎样?
我和配偶离婚了,小孩判给了我。但最近我因为工作等原因实在没精力管小孩,又担心这样做会有法律后果。我想知道如果我不管小孩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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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离婚时小孩判给一方直接抚养,这意味着该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也承担起了抚养和照顾孩子的法定义务。抚养义务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提供孩子基本的生活保障,如衣食住行;保障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等。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不履行抚养义务,这可能构成对另一方及孩子权利的侵犯。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管孩子,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让孩子由自己直接抚养。 此外,如果这种不管孩子的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包括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情况。所以,即使在离婚后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也必须切实履行抚养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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