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会怎样?
我把租来的房子转租出去了,担心房东知道后会有麻烦。我想了解下,如果房东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我转租这件事,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我很担心自己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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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白转租的概念。转租就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把自己租来的房屋再租给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然而,当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就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虽然出租人可能没有直接得到转租的消息,但按照常理他应该能发现转租情况。比如,新的承租人在房屋门口张贴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经常有明显不是原承租人的人出入等情况,这些都可能让房东应该察觉到房屋被转租了。 如果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情况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异议,那么他有权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且,因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承租人如果要转租房屋,最好先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出租人一旦发现转租情况,如果不同意,就要在六个月内及时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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