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没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在实际的刑事案件审理中,有时会出现法院受理案件后才发现自身没有管辖权的情况。比如案件涉及多地,管辖界定模糊。这种情况下法院具体该如何操作,是直接移送还是有其他程序,以及相关依据是什么,这些都是让人困惑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诉讼
  • #案件移送
  • #法院管辖
  • #刑事审判
  • #管辖权移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没有管辖权时,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和裁决的权力和范围。不同级别的法院以及不同地区的法院,其管辖权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理。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五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裁决并审理下级人民法院职责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犯罪发生地及被告人身处之地均拥有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权。若存在数个同类级别之法院皆具有对某起案件管辖权时,该案件应首先交由最先接手处理的法院进行审判。如遇特殊情况,亦可将主要罪行发生地所在之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收尾。同时,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其职责范围内未明确管辖权的案件,或者将案件移送至其他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此外,如果案件不属于犯罪地法院管辖,但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那么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总之,法院在发现没有管辖权后,应当尽快采取措施,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