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串通投标具体指的是什么?


投标人串通投标是一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具体含义、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后果。 从定义上来说,投标人串通投标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排挤其他竞争对手,通过相互勾结、约定等方式,对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等进行协调,以达到影响中标结果的目的。 这种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比如,几个投标人私下商量好,都将报价抬高到一个不合理的水平,使得招标人不得不接受较高的价格,或者都压低报价,以排挤其他正常报价的投标人。另一种是投标人之间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其中一家投标人能够以相对合理的价格中标,同时其他投标人也能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还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也就是在正式投标之前,投标人就已经确定了谁能中标,其他投标人只是走个形式。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投标人串通投标是一种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也损害了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以及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在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串通投标的行为,相关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