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我正在经历离婚,听说有离婚损害赔偿这回事,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回事。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我该怎么去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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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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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通俗来讲,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存在特定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物质或者精神上的损害,那么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其他重大过错”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行为。 关于赔偿的范围,它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所受痛苦的一种补偿,其数额的确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无过错方要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一般需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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