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患纠纷?
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案不太对,和医院起了点争执,不太确定这算不算医患纠纷。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医患纠纷,是只要和医院有不同意见就算,还是有更明确的界定标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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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简单来说,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之间,因为医疗行为而产生的争议 。这里的医疗行为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一系列医疗活动。 按照《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实施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行为而引发的争议” 。 从实际情况来看,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从医疗方面讲,医务人员可能存在诊疗行为不当,像误诊、漏诊或者治疗错误等,使得患者病情加重或者出现不良后果,进而引发患者及其家属的不满。还有可能是医疗服务态度不好,让患者感觉受到冷落。从患者角度来说,对医疗结果期望过高,当实际情况与期望不符,像疾病没有治愈或者出现并发症等,就容易产生不满。另外,患者对医疗费用有疑问,觉得不合理,也可能引发纠纷。 举个例子,如果医生误诊,把普通感冒诊断为肺炎,进行了过度治疗,患者发现后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这就会引发医患纠纷。再比如,患者觉得某项检查费用过高,和医院沟通后仍不满意,也可能形成纠纷。总之,只要是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在医疗行为、医疗结果、医疗费用等方面出现不同意见和矛盾,都可能构成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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