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监视居住?

我不太清楚监视居住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身边有人涉及到这方面情况,我想知道监视居住具体是一种怎样的措施,适用在什么场景下,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权利和限制。能给我详细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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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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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适用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享有相应权利。比如,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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