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投诉属于什么行为?
我前阵子和人有了点小矛盾,对方就恶意对我进行投诉,导致我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恶意投诉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行为,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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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投诉指的是投诉人出于不良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来进行投诉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恶意投诉可能涉及多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从民事法律角度而言,它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恶意投诉者故意编造虚假情况进行投诉,使他人名誉受损,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行政法律方面,如果恶意投诉干扰了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比如恶意向市场监管部门虚假投诉商家,浪费行政资源。 要是恶意投诉情节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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