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

我在医院看病时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有问题,怀疑遭遇了医疗事故,但不太清楚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定义的。要是真遇上了,又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去处理呢?我现在很迷茫,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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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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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生或医院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没按正常操作来,不小心让病人身体受到了伤害,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为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同时满足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违规、存在过失以及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程序一般如下: 首先是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接着是调查与处理。医疗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患者也可以要求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然后是鉴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是赔偿与调解。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赔偿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了解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处理程序,对于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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