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追诉期,追诉期的时间怎么算?
我不太清楚法律里说的追诉期是什么意思。之前听说过一个案子,过了一段时间就没再追究责任了,好像和追诉期有关。我想知道追诉期具体是啥,还有它的时间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展开


追诉期,也被称为追诉时效,它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简单来说,如果犯罪行为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了。 设立追诉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会逐渐灭失,证人的记忆也会模糊,这会给司法机关的侦查和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二是犯罪人在犯罪后长时间没有再犯罪,说明其可能已经改过自新,社会危害性降低。从刑罚的目的来看,这时再进行追诉意义不大。三是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打击现行犯罪活动,提高司法效率。 关于追诉期时间的计算,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在追诉期内犯罪人又实施了新的犯罪,那么前一个犯罪的追诉期就要重新开始计算。 例如,张三犯了一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的罪,其追诉期就是五年。如果在这五年内他又犯了一个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的罪,那么前一个罪的追诉期就从他犯后一个罪的那天起重新计算,变为十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