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予核准通知书是什么?
我申请了商标,结果收到了商标不予核准通知书,完全懵了。我想知道这通知书到底是咋回事,为啥我的商标没被核准,收到这个通知书后我该怎么办,对我后续申请商标会有啥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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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予核准通知书是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向商标申请人发出的一种书面通知文件。它意味着申请人此次的商标注册申请未获得批准。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多种商标不予核准的情形。比如,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禁用条款,《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就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包含了这些内容,就会收到不予核准通知书。 另外,如果申请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也可能不被核准。《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或者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为这些标志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当申请人收到商标不予核准通知书后,不要惊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如果不服商标局的决定,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申请人有一定的救济途径来争取商标注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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