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属于什么纠纷?


拆迁款引发的纠纷,通常涉及到多种类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比较常见的是民事纠纷。当拆迁款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不均时,就会产生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纠纷,这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比如一个家庭里,房屋被拆迁后获得了一笔拆迁款,家庭成员对于这笔款项的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有的成员认为自己应该多分,有的成员则坚持平均分配,这种情况就属于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其次,如果是被拆迁人与拆迁单位之间因拆迁款的数额、支付方式等问题产生的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当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拆迁单位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拆迁款,或者被拆迁人认为拆迁款数额不合理等情况,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另外,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比如政府的拆迁决定、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引发的拆迁款纠纷,就属于行政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当被拆迁人认为政府的拆迁补偿决定不合法、不合理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款纠纷可能是民事纠纷,也可能是行政纠纷,具体要根据纠纷产生的主体和原因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