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事故后病人家属该怎么办?
我家亲人在医院治疗时出现了医疗事故,我们都慌了神,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处理这件事。我们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病人家属应该采取哪些正确的步骤和方法来维护亲人的权益,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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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医疗事故时,病人家属可以按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非常关键的证据,它记录了患者的诊疗过程等重要信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其次,要注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实物证据等。像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再者,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选择协商,要注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举证等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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