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家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家属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封存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家属有权要求封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这是因为病历记录了患者的诊疗过程,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篡改、伪造病历,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家属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确定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如果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在确定了医疗事故的相关情况后,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商过程中,家属要明确自己的合法诉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途径解决。调解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而诉讼则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赔偿事宜。在整个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