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后被抛弃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同居一段时间了,没想到最近对方突然要分开,把我抛弃了。我心里又气又慌,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我能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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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通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建立起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目前在我国不受法律直接保护。也就是说,单纯因为同居后被抛弃,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针对‘被抛弃’这一情况的保护措施。 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法律是有相应规定的。在财产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比如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分割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要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通常会视为等额享有。 如果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无论父母是否处于婚姻关系中,子女的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就子女抚养权或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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