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不准离该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结果法院判不准离。我和对方实在过不下去了,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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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首先我们要明白这并不意味着这段婚姻就完全没有解除的可能了。从法律层面来讲,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主要依据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不准离婚,你可以先冷静下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改善夫妻关系。若实在无法和好,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你可以等待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此期间,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如果在等待期间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那么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你可以随时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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