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拿到裁决书后该怎么办?


当您在劳动仲裁中拿到裁决书后,接下来的行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首先,如果双方都对裁决结果没有异议,那么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就可以了。通常,裁决书会规定履行的时间和方式,比如公司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您工资、赔偿金等。对方应当自觉按照这个要求来履行义务。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要是您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并且该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您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非终局裁决一般是指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之外的其他争议。 如果对方对裁决结果不服,并且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对方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一旦有一方起诉,仲裁裁决就暂时不生效,案件会进入到法院的诉讼程序。 要是裁决属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只有在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比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等,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依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对方不履行生效的裁决书,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院在受理后,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