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后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前不久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现在收到了工伤认定通知书,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是要去申请赔偿吗?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完全一头雾水,希望能了解清楚后续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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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收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后,接下来一般有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要查看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恭喜您,后续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若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重要程序,它直接关系到您能获得的工伤待遇水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您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了。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最后,在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协商赔偿事宜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鉴定报告等。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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