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有异议该怎么办?
最近遇到拆迁,但是对给出的拆迁方案不太满意,心里很纠结。想知道要是对拆迁有异议的话,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是找相关部门沟通,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希望能了解详细且实用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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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拆迁有异议,首先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这就好比两个人有了矛盾,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把想法和要求说清楚,看看能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要清晰而明确地阐述自身所需与理由。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这两种法律途径能为您提供有效的维权渠道,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留意把一切有关证据都搜集起来,像拍照、录像,保留拆迁通知书之类的文件等。如果自己对相关法律不太了解,也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忙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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