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辞职是否可以要赔偿金?
我是一名企业员工,现在打算辞职。但我不太清楚在辞职的情况下,自己有没有权利向企业索要赔偿金。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要,什么情况下不能要,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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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辞职是否能要赔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这是因为辞职是员工基于自身意愿做出的决定,并非企业的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正常主动辞职的情形下,员工不能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辞职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企业存在上述这些违法行为,员工因此提出辞职,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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