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老板没钱给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仲裁后老板没钱给,劳动者不用过于着急,是有相应解决办法的。首先要明确,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双方在规定的15天内没有起诉到法院,那么裁决书就会生效。生效后公司没钱支付,劳动者可以在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当事人要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时需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第二步是法院受理,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第三步若对裁定不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另外,如果在公司财务查到别的公司有承诺会付款给老板公司(即到期债务),可以申请法院冻结这笔款项,甚至直接执行这笔欠款。同时,还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提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限制老板等高消费行为,也可以递交名单请求把公司老总放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权益。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利,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