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执行时公司没钱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仲裁执行时公司没钱,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法院有权对公司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强制公司履行义务。 其次,调查公司资产情况。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公司的资产,像公司账户、房产、设备等情况,这能帮助在执行时更好地追缴欠款。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若被执行人未能如期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人民法院可依法向相关机构调阅被执行人的存款、证券、股票、基金等财产状况,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但执行财产不能超出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 再者,若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您可以追加被执行人,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过程中,会按规定程序公平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员工工资在破产清算中是优先发放的。 最后,还可以申请对公司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向法院上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目标主体,同时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来保证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得以履行。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公司资产和债务,将资产变现后按一定顺序偿还债务的过程。 追加被执行人:当原被执行人不能履行义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将与原被执行人有特定关系的主体,追加进来让其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