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时公司账户没钱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时公司账户没钱,您别着急,有多种办法来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要审查公司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要是发现公司有这种行为,您可以申请法院追回被隐匿、转移的资产。这是因为法律不允许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应履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有权进行查处。 其次,核实公司有无到期债权。您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的到期债权来保障自己的利益。比如,若有其他公司欠该公司钱且已到还款期限,法院可以要求欠款方直接向您支付相应款项。 再者,关注公司股东情况。查看股东是否违反出资义务或发生过股东抽逃出资情况。若存在这些情况,可将股东列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在相应责任范围内承担支付义务。这是因为股东按规定应该如实出资,不能损害债权人包括劳动者的利益。 另外,若公司具备破产条件,您还可申请破产清算,按法律规定分配剩余财产。即便公司破产,员工工资等也是优先发放的。不过整个破产清算流程可能会相对繁琐且耗时较长,所以需要您保持耐心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在这期间,您还可以申请对公司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向法院上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目标主体,同时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促使公司想办法履行义务。 相关概念: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法律程序清理资产和债务,按照一定顺序分配剩余财产的过程。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缴纳的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限制出境:是指限制特定人员离开本国国境,是一种促使相关人员履行法律义务的措施。 限制高消费:是对被执行人在生活和经营上的消费行为进行限制,不能进行一些高消费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老赖”名单,被列入名单的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以此督促其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