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后公司账上没钱该怎么办?

我和公司进行了劳动仲裁,最后我胜诉了,可现在发现公司账上根本没钱。我很担心拿不到应得的赔偿,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采取哪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公司支付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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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仲裁后公司账上没钱,劳动者不用过于着急,可按以下步骤和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确定仲裁裁决书是否生效。在劳动仲裁取得胜诉结果之后,若双方法律上都未能在法律规定的十五日之内就该判决提起上诉至法院审理,则此份裁决书即刻发生效力。 一旦裁决书生效,而公司因财政状况窘迫无法全额履行赔偿义务时,劳动者可凭借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这里要注意,该申请应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些措施可以考虑。若从公司财务记录中发现存在其他公司拖欠本公司款项(即已到期债务)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法院申请冻结该笔债务,阻止其向原公司进行清偿,甚至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执行这部分到期债务。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等人作为目标对象,同时申请将这些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通过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以及信用惩戒等方式,促使公司想办法履行赔偿义务 。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积极收集公司的财产线索,比如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设备等,及时提供给法院,这有助于法院更有效地进行强制执行,尽快实现您的权益。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限制高消费: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在生活消费上予以限制的一种措施,例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中所规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被纳入此名单后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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