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买一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一直勤勤恳恳工作,但单位一直不给买公积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遇到这种单位不给买一金的情况,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自己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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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它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职工可用于购房、建房、租房等住房相关支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如果单位不给职工买公积金,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缴存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为自己缴存公积金。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职工还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的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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