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我起诉之前把房子卖了该怎么办?
我借给一个朋友一笔钱,到了还款时间他却不还。我打算起诉他,结果发现他在我起诉前就把名下房子卖了。我担心他转移资产,让我拿不回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追回房子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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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你首先要明确债务人在起诉前卖房这一行为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转移财产是指债务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而在起诉前卖房,判断是否恶意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如果债务人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那么你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转让合同、转让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对比、受让人是否知晓债务人债务情况等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房产转让行为。如果法院判决撤销,那么房子就会恢复到债务人名下,你可以在后续的诉讼中通过财产保全等方式,确保债权得到实现。 如果债务人卖房价格合理,且受让人不知情,那么一般不能撤销该转让行为。但你仍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要求其偿还债务,通过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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