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超过两年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开发商都超过两年了还不给办房产证。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担心房子产权有问题。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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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了解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超过两年不给办房产证,很可能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先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的具体约定,包括办理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您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就可以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已付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赔偿。 此外,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因为长期无法办理房产证影响您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交易等,您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开发商根本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交房时间证明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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