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2024年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该怎么办?
我之前受了工伤,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可我对鉴定结果不太认可。我想知道劳动能力鉴定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在2024年要是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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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通过鉴定准确评定职工伤残、病残程度,有利于保障伤残、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明确了劳动能力鉴定的启动条件。 如果在2024年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也有相应的解决途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也就是说,当你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果有异议时,要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就具有终局性。 此外,整个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也是为了保障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让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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