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该怎么办?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单位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然而,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单位不赔偿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单位不赔偿,第一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指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法律依据。告知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有义务为工伤职工提供相应的赔偿,如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你可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单位不赔偿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单位必须执行。 总之,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劳动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