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我去申请信访复查,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我不太清楚这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很重视这个信访复查的结果,现在不知道怎样才能解决我的问题,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采取什么措施。
展开


当信访复查不予受理时,首先我们要明白信访复查是指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查意见的行为。 若遇到信访复查不予受理的情况,我们可以根据《信访条例》来寻找解决办法。《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如果信访复查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我们要查看该决定是否说明理由。若没有说明理由,这种做法本身可能不符合规定。 我们需要确认不予受理的原因。常见的原因可能包括:超过了规定的申请复查期限;信访事项已经经过了复核程序等。如果是因为超过申请期限,我们要反思自身是否由于疏忽而错过了时间。要是属于信访事项已经复核过又重复申请复查,那就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重复启动该程序。 若我们认为不予受理的决定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可以要求信访复查机关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详细理由,通过沟通来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如果对信访复查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仍然存在异议,我们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向信访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寻求进一步的解决途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