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可最近怎么都找不到了。心里挺着急的,担心会有不好的影响。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补办的流程复杂吗,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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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了,不用过于慌张。首先要明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 通常来说,拆迁协议一般一式多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者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相关单位也会留存。所以,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是向原签约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寻求帮助,请求查档复印原版文件,这种方式相对便捷,但可能需支付少量查档费;二是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再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诸多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即便协议书丢失,只要双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对拆迁补偿安置造成实质性的阻碍。不过,若拆迁补偿款还没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实现,最好及时向拆迁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双务有偿协议:双务协议就是协议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有偿协议则是一方通过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简单说,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拆迁方有给被拆迁方补偿等义务,也有要求被拆迁方配合拆迁等权利;被拆迁方有获得补偿等权利,也有按规定时间搬迁等义务,双方都有权利义务且有一定的利益交换。 强制性公证:对于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这是强制要求的,目的是保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让被代管人对协议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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