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婆婆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离婚了,孩子归老公抚养。但每次我想去看孩子,婆婆都拦着不让,找各种理由推脱。我很想念孩子,也希望能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看孩子,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讲,您是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您的情况中,婆婆阻拦您看望孩子,这侵犯了您的探望权。首先,您可以尝试和婆婆以及前夫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他们您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法院判决您享有探望权,对方就必须按照判决协助您行使权利。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探望权应当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如果在探望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对方也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您的探望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