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双方调解后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我和公司经历劳动仲裁后达成了调解,可公司却一直拖着不给调解书上说好的钱。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拿到这笔钱,想了解下有什么合法途径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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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双方达成调解是常见的解决纠纷方式。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仲裁调解书。它是劳动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劳动仲裁双方调解后,对方不按照调解书中约定的内容给钱,您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有权利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具体做法是,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仲裁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对情况进行审查,一旦确定调解协议有效且对方确实未履行义务,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对方的财产等方式,迫使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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