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管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出租车位该怎么办?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经过我们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小区的车位出租出去了。这让我很不满,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做呢?
展开 view-more
  • #车位出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物管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出租车位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在小区中,车位的归属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物管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进行出租,这显然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步,与物管进行沟通协商。业主可以向物管提出异议,要求其停止未经授权的出租行为,并说明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法律依据。通过友好的沟通,也许可以促使物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第二步,如果与物管的协商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权对物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管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要求其纠正错误,并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步,如果业主委员会的协商也没有起到作用,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管停止侵权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赔偿业主因此遭受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证明、物管未经同意出租车位的证据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