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是否合法?
我家小区里有人把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也没经过业主同意。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合不合法,我们业主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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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的合法性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而占用公共道路设置的车位,其权益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擅自利用这些车位进行经营活动。 如果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在程序上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只有在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并且收费所得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时,这种收费行为才可能是合法的。 若未经业主同意就将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这就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通过与相关责任人协商解决,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返还不当得利;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处理;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其依法进行查处;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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