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收费收入属于谁?
我家小区在公共道路上划了一些车位并进行收费,我不太清楚这些收费收入到底该归谁。是归物业,还是归全体业主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弄明白自己作为业主是否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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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收费收入归属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法律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就属于业主们共同共有的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就意味着,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所划定的车位,其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的。 既然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那么基于该车位产生的收费收入自然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通常只是受业主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他们可以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但绝不能将车位收费收入全部据为己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这部分收入用于其他用途,或者不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业主们有权要求物业进行整改,并将属于业主的收入进行返还或者合理分配。同时,业主们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相关规则,明确这部分收入的使用方向,比如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等,以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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