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打算用房子抵押给别人借钱,双方也签了抵押合同,但还没去办理抵押登记。我就有点担心,这合同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啊?要是对方到时候不认账怎么办?我就想知道,没登记的话这抵押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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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抵押权未生效。 首先来说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抵押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那么合同本身就是有效的,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接着讲讲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明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房产抵押未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没有设立。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虽然拥有有效的抵押合同,但不能直接对该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其权益保障会受到一定影响。 例如,甲与乙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用于借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又将该房产抵押给丙并办理了登记。当甲无法偿还债务时,丙可以对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乙只能依据抵押合同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却不能就该房产优先获得清偿。 相关概念: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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