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合同有效吗?
我打算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别人来借钱,和对方签了抵押合同,可还没去办理抵押登记。我有点担心,这合同会不会没效啊?想知道在这种没登记的情况下,抵押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展开


房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抵押合同,简单讲,就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的,约定把抵押物用来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就表明,即便房产抵押没有进行登记,只要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那它就是有效的。依法成立意味着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说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状态有问题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不过要注意,虽然抵押合同有效,但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没登记的话,抵押权是没有设立的。这会产生一些后果,比如债权人没有取得抵押权,在债务人不还钱时,不能对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而且这个没登记的抵押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抵押人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是受法律保护的。 相关概念: -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某有瑕疵的法律关系中,该瑕疵法律关系双方之外的任意不知该瑕疵法律关系存在的第三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