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签合同拖欠房租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当时没签合同。现在租客已经好几个月没交房租了,发消息也不回。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交房租?我能不能直接让他搬走?要是走法律途径,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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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时没签合同但遭遇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您不用过于担心,是有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的。首先要明确,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租赁行为,租赁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法律概念上,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这种情况被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您作为房东,依法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可以要求租客缴纳拖欠的房租。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租客拖欠房租属于违约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给您的建议是,先尝试与租客进行友好协商,明确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也许通过沟通就能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租客发送催款通知,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 若租客仍然拒绝支付租金,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以及租客拖欠房租的事实,比如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还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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