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在城里有一处商业用地,最近突然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快要到期了。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要做些什么?是能继续使用还是会被收回?具体的流程和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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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还想继续使用这块土地,可以申请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就是说,只要不是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在满足条件下,你就有机会继续使用这块商业土地,不过要重新签合同和交钱。 要是不打算继续使用或者申请续期没有被批准,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简单讲,这种情况下土地和地上的相关东西就归国家了,你得把土地使用证交回去办注销。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如果涉及地上不动产归属问题,有约定按约定来,没约定就要依法规来确定。总之,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明确,要根据自身需求和法律规定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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