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冲突时应该怎么办?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说我要配合做一些检查和治疗,这是我的义务,但我觉得自己有拒绝的权利,现在权利和义务冲突了,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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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过程中,病人的权利是指病人在就医期间依法享有的正当利益,比如获得适当医疗服务、了解自己病情等权利;病人的义务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遵守的责任,像如实告知病情、配合治疗等。当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冲突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这体现了病人有对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与决定权。 然而,病人也有配合治疗的义务。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患者有义务如实提供与病情相关的信息,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各项检查、治疗和护理。如果病人滥用权利,不履行义务,比如故意隐瞒病情导致无法准确诊断和治疗,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当冲突发生时,首先应该由医患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医生要向病人详细解释治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病人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保障病人的知情权。病人也应该理性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尊重医生的专业建议。如果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医院内部的医患关系协调部门介入处理。若仍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甚至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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