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前后一共60天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决定离婚,了解到离婚冷静期前后一共60天,这时间感觉挺长的。我不知道在这60天里我们要按什么流程走,要是中间一方反悔了又该怎么处理,真的很担心会有变数,想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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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前后一共60天是有其特定的流程和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所设立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可以冷静思考,慎重决定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都坚定地要离婚,在这60天里,前30天冷静期内双方按兵不动,等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要是在这60天内,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那么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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