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的人之前交的社保该怎么办?


当一个人被开除后,之前缴纳的社保处理方式有多种,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白社保的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对于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被开除后,养老保险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这样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不会因为失业而中断,等达到退休年龄时,只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暂停缴纳,等找到新工作后,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医疗保险方面,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被开除后,若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过城乡居民医保是交一年保一年,和职工医保在报销比例等方面存在差异。 失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被开除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为这两项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所以被开除后,这两项保险会暂停。等找到新工作,由新单位重新缴纳后,才能再次享受相应待遇。 总之,被开除后之前交的社保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