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换房单价高该怎么办?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换房单价高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换房是征收方给予被征收人的一种补偿方式,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您觉得换房单价过高,可能需要先判断这个价格是否合理。第一步,您可以要求征收方提供房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确定房屋价值的重要依据,里面会详细说明房屋价格的评估方法、参考因素等内容。如果征收方拒绝提供,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提供。第二步,如果您对评估报告中的价格有异议,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就是说,您可以先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要求他们重新审查评估过程和结果。如果对复核后的结果还是不满意,就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更专业的人员来判断评估价格是否合理。第三步,如果经过上述程序,仍然无法解决换房单价过高的问题,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征收补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征收补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在这两种途径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换房单价过高不合理,比如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等。总之,当遇到拆迁安置换房单价高的情况时,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