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包括房子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时,房子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一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比如说,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房子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是公平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对房子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 对于房子的具体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竞价取得。就是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那么就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然后按照竞价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另一种是作价补偿。由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价值评估,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半给予另一方金钱补偿。还有一种是拍卖分割。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可以对房子进行拍卖,然后将拍卖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在起诉离婚涉及房子分割时,建议你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比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对房子的出资情况和贡献大小,从而在分割时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你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